12月26日,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台式机、操作系统、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工作站、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七种IT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采购人采购这些产品应当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对于既包含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也包含集成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单独分包采购。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结合具体应用场景,根据《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明确所需产品的功能、质量等指标要求,并据此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应当将《需求标准》中加“*”的指标纳入采购需求,并作为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其中,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以及乡镇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在采购台式计算机时,应当将CPU、操作系统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纳入采购需求,其他单位可不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此项要求。对于未加“*”的指标,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是否纳入采购需求。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但不得超出实际需要。
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pdf
Copyright(C) 《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一层108室(100191)高教邮箱:cn11_4994@263.net基教邮箱:cn11_4994@163.com电话:010-8209861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892号
京ICP备170024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