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的政策支持
教育部2018年印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小学图书馆应当积极与本地公共图书馆,特别是少年儿童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开展馆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2017年,国务院法制办审议通过《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其中也指出中小学应积极与高等学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加强合作,支持和帮助学生参加校外阅读活动。201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八条也明确了国家支持公共图书馆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服务,可谓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在服务中小学生阅读中应有的作为。
二、前期调研
三、合作愿景
四、合作途径
五、问题与建议
六、结语
建设文化强国离不开全民阅读和教育。中心将继续当好桥梁和纽带,引领中小学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广泛深入合作,不断探索互利双赢模式,推动太原市中小学图书馆整体建设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服务教育教学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敏.共建共享—公共图书馆与中小学图书馆的有效合作路径[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图书情报,2021(10):22-23.
[2] 牛波.公共图书馆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有效途径—与中小学图书馆(室)合作[J].图书馆界,2016(1):71-74.
张伟 山西省太原市教育现代化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