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8年修订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简称《规程》)第十条指出: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建立完善增新剔旧制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一本;图书复本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1]。
虽然有剔旧政策要求,但基于现实多种因素,北京市一直没有统一的图书剔旧标准,相关研究也比较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8年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图书馆剔旧工作指南》(简称《指南》)后,北京市东城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简称东教装备中心)响应号召,以《规程》和《指南》为基础,以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印发的《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简称《处置管理办法》)为辅助,通过研讨试行,编制实施了《东城区图书剔旧(剔除)流程》。东城区作为北京市第一个实行剔旧试点、出台中小学图书馆剔旧制度的区县,得到了原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认可,在全市开展了剔旧工作经验交流。截至2019年,已经有9所学校完成了一次剔旧,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对原有流程进行优化。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研究范围也涵盖了东城区幼儿园的图书剔旧问题,因此叙述时统称“中小幼图书馆(室)”。
一、中小幼图书馆(室)馆藏文献信息处置概述
二、东城区中小幼图书馆(室)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的特点
三、中小幼图书馆(室)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的原则
四、中小幼图书馆(室)文献信息处置范围
五、中小幼图书馆(室)馆藏文献信息处置流程
六、中小幼图书馆(室)馆藏文献信息处置频率
七、结语
2023年6月,北京市东城区4所学校已作为试点,按照新标准流程展开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工作;第二批试点学校也已开始进行处置准备工作。
本文提出的可剔、慎剔范围,是基于北京市东城区中小幼图书馆(室)馆藏共性制订的。学校(园所)在复选过程中要切实根据自身建设情况、藏书能力和建设方向,确定具体范围。
除了定期有计划地进行图书复选外,学校(园所)也要尽可能将现有馆藏利用率最大化。采购图书时,切实考虑学生、教师教育教学需求,尽量避免过时书、同质书。同时,加强图书馆(室)与课堂教学的结合,充分利用馆藏资源加强优秀图书推广,不要让有价值的图书在借阅架上蒙尘。在一次次辞旧迎新的图书复选过程中,学校(园所)也会逐步打造出丰富务实、有特色的图书馆文化。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EB/O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jcys_jyzb/201806/t20180607_338712.html?appId=1000&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2]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99933.htm?eqid=c0c245c700000a35000000036459fe36.
[3] 信丹丹.公共图书馆图书剔旧指数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图书馆论坛,2013,33(3):122-125.
崔保民 陈颖君 周天天 吴月香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