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教育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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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教育类法规  
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时间:2023-6-8 10:04: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总体部署,持续纵深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提高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300-500所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 ,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范围,加强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以数字化转型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吸引力。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适应性原则。要对接产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积极探索专业动态调整、课程动态更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数字化素养,让专业设置更对口、教育内容更同步、人才培养更适用。

  2.坚持有效性原则。要坚持“应用为王”,面向师生、面向管理、面向教育教学,提供有用好用管用的数字化教育服务。

  3.坚持开放性原则。要遵循开放原则,构建具有兼容性、示范性、引领性特征的开放架构,保留与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及其他国家政务平台对接的开放空间,数字教学资源要更多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4.坚持创新性原则。要创新思路、拓宽视野,从资源、管理和评价着力,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强化数据决策思维,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不断深入,创新与拓展职业院校办学的模式与空间。

  三、试点内容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试点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建设优质资源。 进一步加强专业教学资源库、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构建知识图谱和技能图谱,以此为基础探索开发数字化教育资源,积极向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

  2.加强平台资源应用。 在学校课程教学、教师培训、辅导答疑、课后服务等工作中,广泛使用国家智慧职教平台提供的各类国家级优质教学资源和应用服务。

  3.丰富拓展应用场景。 聚焦差异化教、个性化学、精准化管、智能化评、虚拟化研等现实需要,加大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智慧图书馆等建设力度,打造在线学校空间,拓展智慧化应用场景。

  4.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深入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精准评价、诊断、改进,推动教学方法革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学生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信息素养等的培养。

  5.提高数字化管理能力。 建设校本数据中心,涵盖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党建恩政、资产与设备管理、科研管理、服务管理等基础数据,打造学校管理、教育分析评估的综合平台。教育管理相关数据要与教育部职业院校数据中台做好对接,确保接入教育部数据中心。

  四、工作要求

  坚持“省级推荐、平台监测、年度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程序,持续推进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批试点院校(名单见附件1)已根据要求接入院校数据中台并持续推送数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第一批试点院校根据工作要求,加快完善校本数据中心建设,按照院校中台数据对接标准,持续自动推送数据;建立健全省级数据治理体系,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持续深入推进本省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6月30前通过中职学校系统(edu.npthink.com)和高职状态平台( hve.emic.edu.cn)报送第一批试点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不超过3个)。

  (二)组织开展第二批院校试点建设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基础,继续遴选办学基础较好、信息化水平较高的职业院校参与第二批试点工作。每省可推荐10-15所新增试点院校,其中中职学校3-5所。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省为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第二批新增试点学校名单excel版及pdf版(模板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jialin@moe.edu.cn。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第二批新增试点学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于6月12日前联系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做好与职业院校数据中台的接入工作;于6月30日前按照信息中心印发的《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高职/中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全国职业院校大数据中心建设指南》,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数据对接工作。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中职学校系统( edu.npthink.com)和高职状态平台(hve.emic.edu.cn)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不超过3个)。

  联系方式:教育部职成司职业院校发展处,刘仁有、弋凡,010-66097837。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贾琳,010-66092069-816。

  附件:

  1.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名单

  2.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推荐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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