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实验室工作条例》规定,军队院校实验室包括基础实验室、专业技术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三类,按照层次不同分为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军队重点实验室、总部、军兵种、军区重点实验室)和普通实验室[1]。2007年,总部颁发了《军队院校基础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制定了大学物理实验室等8个基础实验室的建设标准,并开始启动全军院校技术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然而,鉴于不同院校实验室基础条件和职能定位的不同,长期以来,总部并没有对专业基础类和专业类实验室设立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明确,即没有明确达到什么样的条件、通过何种途径审批建设的可以称之为实验室。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火箭军工程大学实验室建设已初具规模,实验条件基本能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在教学育人、科研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验室建设管理方面,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框架体系不清晰。2015年以前学校实验室设置比较混乱,数量较多,框架体系不清晰,研究方向分散。二是功能定位不准确。学校大部分实验室定位为教学科研型,与实际承担任务和使命任务不相符。各类人员的职责界定相对模糊,没有建立相应稳定的学术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三是承训任务不饱满。部分实验室年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较少,个别实验室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作用发挥不明显,使用效率低。四是建设效益不明显。个别专业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存在“小而全”“零而散”等现象,功能单一、低层次实验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经费使用效益发挥不明显。五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学校现有各实验室规模较小,且布局相对分散,部分院(系)实验室管理各自为政,统筹能力弱,开放共享程度低,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2014年初开始,学校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一系列改革尝试,通过“撤、改、并、转”的方式,初步建立符合火箭军发展的新型实验室体系,为火箭军骨干军官和未来领导者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2 认证筹划与准备
3 认证组织与实施
4 认证结论与成效
4.1 关于体系架构
4.2 关于功能定位
4.3 关于承训任务
4.4 关于建设效益
4.5 关于管理水平
通过对同类实验室布局的楼宇、楼层、位置等进行调整,尤其是针对学校特有的涉毒、涉核、涉密、压力容器以及具有化学污染性等特殊建设需求的实验室,在充分考虑安全、充分满足其对实验条件的特殊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实验用房分配,使得各院校实验室相对集中设置。学校实验室开放共享、资源互补、安全管理等优势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1] 总参谋部.军队院校重点实验室评估确认实施办法[S].2010-6.
[2] 荣昶.军队院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思考[J].军队院校实验室工作研究,2015,13(6):1-4.
[3] 总参谋部.军队院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定[S].2008-9.
[4] 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实验室工作条例[S].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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